“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、咳嗽药品”有补充通知
来源:大连天健网  时间:2020-02-10

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刚刚下发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、咳嗽药品的补充通知。

这份补充通知要求各区(先导区)市县市场监管局,全市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企业:

一、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的治疗发热、咳嗽的药品,包含但不限于含有可待因、麻黄碱、乙酰氨基酚、阿司匹林、吲哚美辛、舒林酸、萘普生、右美沙芬、喷托维林、布洛芬这十种成分的化学药品,及具有相关功能主治的中成药。

二、防控疫情期间,零售连锁企业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并加强巡店检查,确保政令落实到位。

三、各药品批发企业要关注上述药品使用情况的变化,全力保证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相关药品的供应。

四、各区(先导区)市县市场监管局、医保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,一律按上限顶格处罚;构成犯罪的,立即移送公安机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并及时公示、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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